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遴选教师实施方案(23名|8月23日-kok全站首页 |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我县在城关组建剑河县第五中学,为做好第五中学教师的配备,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面向全县乡镇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23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剑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剑河县委编办、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配合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详见《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1、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县内乡镇及以下学校符合遴选条件且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城关学校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教师。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7.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8.各学科有专业要求的以《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祥见附件4)。
9.除具备上述8个共性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信访反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被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5.未经所在单位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4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联系电话:5227633。
3.报名时需交材料:
(1)《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当场查原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标准彩色照片2张。
(6)《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1份。
(7)按照业绩量化表提供相关的业绩材料。报名当日必须提供业绩量化项目材料,否则视为无,以零分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加分
1.年度考核: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考核为优秀的,每获优秀学年度的加0.5分。
2.教学技能: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获得的教学技能 (优质课),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以最高的一次获奖统计,最高不能超过2分。同一内容的只能取最高级别获奖的加分。
3.表彰(表扬)奖励: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获得的表彰(表扬),按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州级1分、县级0.5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0.2分、乡镇党委政府级0.2分予以加分,以最高的一次表彰统计,最高不能超过2分。受同一事项或在一年内表彰的只能取最高级别表彰的加分。
加分事项详见《2021年剑河县第五中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
八、考试
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采取报考学科相关知识与技能组织考试。
笔试要求:
1.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与技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15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剑河县第三中学。
4.笔试人员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业绩加分及入围对象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
6.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选调环节。
九、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业绩加分、笔试成绩两项组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业绩分。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选调人员确定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选调人选。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选调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取业绩分数高者为选调对象。若业绩分数仍相同者重新进行笔试,取笔试分数高者为选调对象。
十一、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调动
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免去拟调人员现任职务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调动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三、岗位聘用管理
通过遴选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应在调入单位开展岗位聘任,其岗位聘任按照调入学校设置岗位数的空岗数及学校的岗位竞聘方案开展岗位竞聘;若符合中、高级岗位聘任条件,但学校又无中、高级岗位空缺数或中、高级有空岗在竞聘时落聘的人员,则聘任到初级岗位,且按实际聘任岗位享受相应待遇,调动前本人提交岗位聘用承诺书。
十四、工作要求
1.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来参加遴选的教师及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遴选的教师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两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教师,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遴选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遴选;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遴选的教师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遴选。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遴选。参加遴选人员需承诺和提供健康证明。(详见附件5、附件6)不得参加遴选服务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十五、本方案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后上报剑河县人民政府审定。
咨询电话:5227189(县人社局)、5227633(县教育科技局)。
文章来源:
http://www.jhx.gov.cn/zwgk/xxgkml/jcgk/ywjy/jsgl/202108/t20210820_69675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