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金沙县、威宁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12名|1月6日-kok全站首页 |
为进一步推进毕节市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建设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特制订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详情见《织金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金沙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威宁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年龄参照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条件。
(五)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报名分三个点同时进行,原则上报考人员在各公司所在地进行报名,但由于客观原因也可选择就近报名。
2.报名地点:?织金县:织金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金沙县:金沙县经济开发区c区5栋4楼(金沙毕绿公司会议室)
威宁县:威宁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威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栋4楼)
报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视为本人亲自报名,代报人须持有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收。
4.报名所需资料:
(1)《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4)1份,《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5),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2)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当地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5)职位要求工作经验的出具工作经验证明。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30kb);
(7)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安排。各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助。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同一个公司的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消减计划招聘人数。但该职位报名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发布。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上发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将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上发布。
(二)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4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上发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进入面试人员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
八、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安排部署,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配合完成。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试用期结束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拟为聘用人员,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709061、0857-870892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57-8250359
(二)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各县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就业扶贫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就业扶贫公司)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织金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
凡报名在贵州省参加2021年下半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报考须知、考生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中签署相应人事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