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10.8-kok全站首页 |
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
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
为强化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2021年度州普晴国有林场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州普晴国有林场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普晴国有林场成立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聘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室,负责整个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本次考聘疫情防控由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1.州普晴国有林场财务科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州普晴国有林场营林科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名。
详见《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林业工作,并愿意长期在林业战线工作;
3.截止2021年10月7日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财务科岗位须为会计相关专业毕业;
6.营林科岗位须为林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7.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楼一楼办公室(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普晴国有林场),联系电话:13985983121,电子邮箱:499859280@qq.com。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需提交《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电子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聘资格。
4.按报名人数2∶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考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下午15:00—17:00。
5.笔试地点: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政务”(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下午15:00。
4.面试地点: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 面试成绩×50%(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政务”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lyj_5135400/bmxxgkml_5135403/)和州普晴国有林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普晴国有林场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940058(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室)
13985983121
监督电话:13595989799
附件:1.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4.《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业 单位人员疫情情况申报表》
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109/t20210917_70454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