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毕节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体检递补等有关事宜公告-kok全站首页 |
根据《2021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毕节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体检递补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原则、对象及体检时间
(一)体检递补原则
1.根据《2021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规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低于85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2.对《2021年毕节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体检公告》中体检人员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出现体检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体检递补对象。
(二)体检递补对象
详见《2021年毕节市“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体检递补名单》(附件1)。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具体集合地点体检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9月24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下午14:30至17:30期间报到。
2.报到地点:七星关区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9楼引导办。
(二)报到要求
考生本人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2),办理验证、知晓体检须知(含体检分组和体检当日的集合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并签字确认。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每名考生准备现金300元,体检当日结束后,考生将费用交体检医院。
(二)体检人员近期应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
(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进入体检递补考生,可先打印并如实填写《2021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招募人员审批表》(附件4,一式四份),提交报考单位所属县级人社部门,由报考单位所属县级人社部门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9月28日前将《2021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招募人员审批表》统一报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咨询电话:毕节市引导办(0857-8296125)
监督电话:中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857-8638477)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检前14天内外省来(返)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所在地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还需提供抵毕后24-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并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在测温正常(低于37.3℃)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体检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不得进入体检地点参加体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四)若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的,将结合最新要求开展体检和疫情防控工作。
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关注体检递补等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募资格,问题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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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