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kok全站首页 |
为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黄山市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黄山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方案确定了普查具体内容和技术路线,要求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类报表制度、技术规范与核算方法开展普查工作。方案对组织实施、部门分工明确了职责,提出了经费保障和质量管理等保障措施。方案提出,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制度规范制定、清查建库等工作,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全面成果总结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