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第三阶段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10.23报名)-kok全站首页 |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医院人才队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现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程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7名。为做好本次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进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职位见《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19年第三阶段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引进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19年第三阶段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岗位年龄要求
1.报考人员户籍不受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gztaijiang.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1.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
本次引进工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请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或拨联系电话咨询。
0855-384089015985531688/18230730075
2.报名要求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及工作简历。
(3)提供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应届生待毕业后再提供)。
(4)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5张。
(5)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6)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形式进行。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台江县人社局、县国投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考官由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台江县民族中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被录取考生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gztaijiang.gov.cn/)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九、福利待遇
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文件执行。除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外,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参照编内人员对待。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3840890/5363056(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5322342
附件:
台江县民族中医院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