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kok全站首页 |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2021年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赫章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大专学历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有关情况。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赫章县会展中心主楼1楼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5.报考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由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招聘条件完成招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统一审核工作,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5倍,停止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聘用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确定,不指定参考内容。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面试考试地点在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生的面试分数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考试成绩由赫章县就业服务中心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3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讯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规定进行兑现。
(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人:王灿 18685333109 袁娟 1828578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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