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排名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公告(10月15日复审)-kok全站首页 |
根据《榕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程序,榕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公示已结束,现将各职位排名情况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含直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如情况有出入,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县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反映,以便在有效期内调查处理。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递补期
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三、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一号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报考职位人数未达1:3比例直接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榕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1年7月20日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1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1)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2)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7.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在乡镇(街道)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截止2021年7月20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9.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榕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