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县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9名|6月5日-kok全站首页 |
贵州开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7:00,笔试时间7月1日或2日,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其中管理岗位40名,专业技术岗位39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开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开阳县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23年6月5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开阳县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在开阳县服务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3.定向招聘“开阳县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开阳县截止2023年6月5日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具有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退役士兵。
4.定向招聘“开阳县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的岗位,限截止2023年6月在开阳县村(居)委会连续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任在岗的人员。
5.定向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须提供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相近意见证明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6月及以后出生)。需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6月。
符合定向招聘“开阳县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招录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2023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及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间登录“开阳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不同意的不得报考。如实填写《开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2寸jpg格式、30kb以下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5日09:00至6月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应及时给予审核。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或审查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6月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截止2023年6月7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6月8日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截止2023年6月8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5日09:00至6月9日16:00期间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作退费处理。改报或退费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或退费申请。
县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开阳县人民政府网”,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或2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考生进入考点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可,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笔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通知受理查分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办公室根据情况择期予以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照该岗位排名情况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电话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场面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
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等由县招聘办公室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简章》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以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已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7253470(开阳县招聘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87227740(中共开阳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2:开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