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62名|报名截止4月25日)-kok全站首页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引才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62名。具体详见《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引进对象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乡镇岗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引进);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
3.学历与职称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四、引进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招录的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
7.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不满3年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引才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实习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引才简章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统一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gzq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递简历。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对在贵州人才博览会https://guizhou-renbohui.yl1001.com/”投递简历的考生请再次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下载并填写《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附以下资料扫描件电子版: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正装2寸彩色照片电子档;
5.《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电子档;
6.《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档。
报考人员把以上资料通过压缩打包并重命名(重命名格式为“姓名 报考单位名称 职位代码”,如:“张三 市委党校 01岗”),发送到《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标注的各单位指定报考邮箱。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中通过初审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大于1:1比例的岗位进入专业测试,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中通过初审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小于或等于1:1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4月26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逾期视为改报无效)。
(二)资格复审
在专业测试之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是否按《引才简章》规定进入下一环节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各引才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要求各引才单位至少提前5天通知考生。
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专业测试成绩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示。
(四)实习测试
实习测试按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3: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实习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实习测试。实习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实习测试为测试对象在拟引进岗位具体开展岗位实习工作,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拟引进岗位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根据拟引进岗位的工作性质,实习测试的时间原则上为1-3个星期。实习测试成绩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实习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占40%、实习测试成绩(百分制)占60%合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 实习测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实习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各岗位体检的考生按照与拟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实习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专业测试成绩、实习测试成绩、综合绩均相同,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引才单位负责。各引才单位组建考核工作组,原则上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其它不能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情况。
(八)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经公示通过的引进人选报清镇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调出我市有关问题的通知》(清组通字〔2012〕58号)文件执行。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专业测试、实习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在1个月之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有关事项
1.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参照清镇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此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严格按照引才简章执行,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引进对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引才简章由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512843(清镇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82522530(中共清镇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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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gzqz.gov.cn/xwdt/tzgg/202104/t20210401_67649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