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余庆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kok全站首页 |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整合优化前,我县共有5个自然保护地。分别为:
1.余庆县洞水县级自然保护区,于1988年余庆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10.03公顷;
2.余庆大乌江省级风景名胜区,于200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11960公顷;
3.贵州遵义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于2014年贵州省林业厅营林总站批准设立,面积1925公顷;
4.贵州遵义余庆玉笏山森林公园,于2014年贵州省林业厅营林总站批准设立市级森林公园,面积975.45公顷,2019年升格为省级森林公园,面积1029.65公顷;
5.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2年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2018年正式授牌为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2742.9公顷。
二、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根据国家专班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整合优化后,我县共有4个自然保护地,全为一般控制区。分别为:
1.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2617.3365公顷;
2.余庆大乌江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7782.2499公顷;
3.贵州遵义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面积2867.4218公顷;
4.贵州遵义余庆玉笏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1597.9091公顷。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余庆县洞水县级自然保护区,因保护地面积小,保护价值低,经科学评估无保护价值,经县人民政府以余府复〔2020〕78号文件批准余庆县洞水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再纳入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整合优化后所有自然保护地不再交叉重叠的要求,余庆大乌江省级风景名胜区1648.75公顷整合至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159.34公顷整合至贵州遵义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贵州遵义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211.45公顷整合至余庆大乌江省级风景名胜区;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9.9398公顷整合至贵州遵义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
通过整合优化,全县自然保护地从整合优化前的5个,现整合优化为4个,面积从17667.6公顷整合优化为14864.9公顷。
四、涉及矿业权、项目设施等调出图斑说明
1.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因重大项目工程申请调出面积164.0287公顷,其中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平寨宣教展示区停车场和广场建设项目2.377公顷、构皮滩水电站扩机项目141.7155公顷、构思抽蓄项目3.6683公顷、乌江三级航道建设工程5.4042公顷、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建设用地10.8637公顷;
2.余庆大乌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因重大项目工程申请调出面积898.3744公顷(其中构皮滩水电站扩机项目739.6684公顷、构思抽蓄项目78.9525公顷、乌江三级航道建设工程8.7467公顷、乌江航运船舶制造及检验维修项目0.0759公顷、余庆县关兴镇狮山农业光伏电站70.9309公顷);贵州元和天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余庆县关兴镇田坝煤矿因矿业权申请调出2.183公顷;
3.贵州遵义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因重大项目工程关兴镇狮山村脱贫攻坚大银山示范点项目申请调出面积0.0431公顷;
4.贵州遵义余庆玉笏山省级森林公园因重大项目工程余庆坊.河滨景区项目申请调出面积0.4468公顷。
5.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结合《余庆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余庆县龙家镇平桃村119.5113公顷、龙家镇先锋村64.1371公顷纳入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方案,将余庆县关兴镇狮山村445.0974公顷、大乌江镇银坝村463.3845公顷、大乌江镇远光村276.5222公顷纳入贵州遵义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方案,将余庆县白泥镇大龙村271.2340公顷、白泥镇满溪村330.3001公顷、白泥镇下里社区57.3719公顷纳入贵州遵义余庆玉笏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方案。
现对《余庆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余庆县林业局。反馈电话:0851-24621794,来信请寄至贵州省余庆县林业局,邮政编码564400。
余庆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