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丹寨县易地扶贫搬迁金钟安置点门面公开招租的公告-kok全站首页 |
163贵州人事网2018年10月11日讯:为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服务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盘活现有资产用于搬迁群众后续发展,拟将丹寨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钟安置点内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引进便民利民经营服务项目、企业入住,带动搬迁群众创业就业,降低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助力精准扶贫。受丹寨县人民政府委托,丹寨县金建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商管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丹寨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钟安置点共有商铺175个,面积为7平方米至255平方米不等,总面积11281平方米。其中:1号楼一层商铺40间,总面积2504平方米;2号楼一层商铺31间,总面积1684平方米;3号楼一层商铺55间,总面积4200平方米;4号楼一层商铺19间,总面积1030平方米;5号楼一层商铺30间,主要规划为经营销售小型汽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总面积1863平方米。竟租人须按用途及总体规划要求自行装修。
二、经营管理主体、模式、价格
(一)经营管理主体:丹寨县金建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经营模式:由金建商管公司统一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租金标准:当街门面a面为10元/月/平方米;背街门面b面为8元/月/平方米。
三、招租形式及规则
由金建商管公司在县级电视新闻、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公布招租信息。具体招租规则如下:
(一)同一商铺,至报名日期截止,仅有一名承租人报名的,以该承租人为承租方,租金以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价为准。
(二)同一商铺,至报名日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报名的,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租金指导价格,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底价竞租,以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竞价相同的,安置点搬迁入住贫困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考虑。
1.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2000元,由报名人于报名时向金建商管公司指定的账户缴纳,竞租谈判结束后,取得承租权的一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金建商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否则金建商管公司将另行招租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取得承租权并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未取得承租权的在竞租谈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者须依时参与竞租,逾时作自动弃权处理。
3.竞租人采用举牌或报价方式应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4.所竞标中标的租金只作为承租租金,不包括其它任何费用。
5.竞租时间及地点。报名日期截止后,金建商管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承租人竞租的时间及地点。
(三)履约保证金。承租人与金建商管公司订立租赁合同时需缴纳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经竟租人、出租人双方共同核实无拖欠相关费用、无损害改变出租门面结构等违约行为,该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终止租赁合同则金建商管公司根据实际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在公开招租活动期间,对没有申请人报名参加竞租的铺面,组织二次招租,如在二次招租中仍流标的,经县政府召开专题会同意后,有新的承租人愿意按照竞租起叫价格支付租金的,方可直接与金建商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五)本次竞租金建商管公司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四、出租底价及时长
(一)出租底价。租金价格以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价格作参考,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租赁时长。每个承租周期为一至五年,具体承租期限由金建商管公司与承租方约定。承租后,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每年租金不递增。
(三)租赁优惠:
1.一次性签订租赁合同三年,优惠合同总价的10%,采取先收后返(按年度分年返还)。
2.一次性签订租赁合同四年,优惠合同总价的15%,采取先收后返(按年度分年返还)。
3.一次性签订租赁合同五年,优惠合同总价的20%,采取先收后返(按年度分年返还)。
4.租赁门面用于经营销售小型汽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规划区5号楼)和经营水电材料、五金、卫浴、机械配件、化工产品等建材类,签订一年期合同的,优惠合同价的10%;签订两年期租赁合同的,优惠合同总价的15%;一次性签订租赁合同三年,优惠合同总价的20%,签订四年优惠合同总价的25%,签订五年优惠合同总价的30%。为保证门面不改变经营用途,采取先收后返(按年度分年返还)。
五、招租要求
(一)商铺不得经营医院、歌舞厅以及黄、赌、毒和加工厂等,对环境有污染以及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有影响的项目。金建商管公司如需使用该房屋进行拆迁安置,将提前终止合同,金建商管公司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其租金按实计算,出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
(二)资格条件。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竞租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2.单位竞租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不能到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
3.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保留存档。
七、公告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在丹寨县人民政府门户kok全站首页的公告;
(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上班时间为每天8:30至12:00,14:30—17:30。非上班时间不接受报名及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吴国昕,18084551058,座机,0855-3698101。
(三)报名地点:金钟农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金泉社区旁,丹寨县金建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老县委)。
八、物业管理
(一)丹寨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钟安置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统一由金建商管公司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施管理:
1.租赁商铺内部设施(含水、电、通讯、消防设施、卫生间、排污排水管道等)的安装、日常保洁、养护、维修和安全保卫,由承租方负责。
2.区域内公共部分的基础配套设施(含管网、道路、绿化、公告栏等)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
3.区域内公共部位的供电、供水、消防、路灯、通讯等设施,由金建商管公司会同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共同管理。
(二)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由金建商管公司确认的物业机构按市场实际情况收取。
(三)车辆停放:进入小区管理区域的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外,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并按物业提供的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四)承租方进行内部装修时,须将装修设计方案报金建商管公司,经金建商管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承租方应遵从物业管理禁止下列行为: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外立面以及使用用途。
2.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小区公用道路、绿地搭建违章建筑。
3.承租人和个人不得在小区内饲养禽畜。
4.承租人不得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标牌。
5.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六)物业及其他经营活动:利用区域内的物业设置广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在征得金建商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七)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物业管理禁止行为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费用。
(八)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的,金建商管公司按每日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逾期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扣收履约保证金、或通过法律途径等办法解决。
九、管理要求
(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商铺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但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扩建。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方案须报金建商管公司审批。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要求对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对商铺及配套设施造成损毁,金建商管公司按损毁部分恢复所需资金的两倍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若承租方对商铺恶意破坏至无法修复,应依法赔偿因此给国有资产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承租方须服从金建商管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只能带走其生产及办公设备,生产经营期间的装修及增设的附属设施金建商管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十、本招租公告解释权归丹寨县金建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丹寨县金建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