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现代农业新活力-kok全站首页 |
前不久,石鱼镇联丰村成立了石锋果树种植股份合作社,形成农户以土地入股、村社集体统一种植管理的新型经营模式,300余亩沃柑基地焕发新活力。联丰村党支部书记邹兴伦表示:“今年合作社的沃柑和其他农产品预计产量将超过5万公斤。未来三年,合作社计划将种植规模扩大到1000亩,届时农户每亩土地年分红将超过2000元,村社集体每年可增收30万元以上。”
石锋果树种植股份合作社只是我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我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引导各类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已经培育各类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45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150余家……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体系,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成果日益彰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对促进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也对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把一家一户耕作的土地流转出来,让对农业发展有意愿的人或组织来耕作,独立个体耕种面积扩大,收益也随之扩大,整体效益就很可观了。”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进行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形成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让大量的闲置土地“活”了起来,也可有效助推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让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并相互促进,切实形成规模集群效应,推进农业生产持续向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让原本零散飘荡的“小船”变成稳定前行的“巨轮”,切实激发现代农业的新活力。
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而培育壮大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离不开相关帮扶和支持。据了解,我区已经相继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等,积极引进有情怀的经营者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村集体 农户”三位一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此外,我区还积极积极搭建各类电商平台、信息平台,为农户整合资源和信息,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京东等知名电商企业对接合作,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既实现农业生产利润最大化,也可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现今,我区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至关重要。未来,我区将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培育壮大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产品产加销体系,不断激发现代发展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