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38万,必须现款买!盘点房产销售中隐形违法行为-kok全站首页 |
近日,有市民反映称,目前海信地产在售的海信贤文世家二期4、5号楼捆绑销售地下室和车位。3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海信地产营销中心,以购房者的身份进行了探访。
在营销中心,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车位38万元一个,买房的话必须要配套车位及地下室。
“但是根据您买房的付款形式,车位会有相应的折扣,但是房价不会有折扣,而且贷款的话也只能是房子的贷款,车位是不可以贷款的。”置业顾问说。“全款买房的话车位优惠7万元, 31万一个;贷款买房车位优惠3万元, 35万一个。”
地下室则是12-13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10000元,没有折扣。
不少购房者对此都很无奈,表示车位价格是不是太过虚高?记者走访楼盘附近多家中介了解到,周边二手房车位价格多在15-18万,最高的也就20万。
其实上述案例中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的情况在各地都时有发生,但是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房产销售中捆绑车位销售,涉嫌强制消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违规销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那么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还可能出现哪些违法行为呢?
一、虚假广告罪
如果开发商对房地产项目通过广告夸大实际销售数据,而实际仍有大批房源待售;用雇人排队等方式通过广告虚假制造热销情形和气氛;通过广告向消费者宣称赠送面积,但实际上或者占用公共空间或者将赠送面积考虑进成交价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赠送等等行为,如果上述广告行为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开发商的广告行为涉嫌虚假广告犯罪。
二、集资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如果开发商采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对房产进行促销或销售,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采用上述方式销售,而后不能交付的,则涉嫌集资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如果开发商或其工作人员为了帮助消费者解决某些购房政策性问题或其他问题,而指导、帮助消费者制作假的《离婚证》或盖了假章的银行流水等信息,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四、贿赂类犯罪
如果开发商或其工作人员在公司账目之外,为房产(开发、销售)项目向他人赠送财物或有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则涉嫌贿赂类犯罪。
五、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如果隐瞒利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则涉嫌逃税罪;如果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则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
就多数中国人的想法中,买房无疑是一生中需要完成的事业之一。但是当买房遇到开发商存在这样那样的违法行为时,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不仅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的发展。